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疫情防控要求的通知

各位考生:

根据《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广东省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疫情防控要求的通知》(粤会考办函〔2021〕5号)有关规定,为做好我市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考生须进行考前14天自我健康观察,如实填写考前14天《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》(附件),并在参加每场考试时提交考点工作人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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