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级消防工程师——消防基础知识类似考点汇总

一、火灾基础知识——火灾分类

    根据《火灾分类》(GB/T4968-2008)的规定,火灾分为A、B、C、D、E、F六类。现将火灾分类整理如下:

 

二、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

    根据《建筑制品燃烧性能分级》,我国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的分级为A、B1、B2、B3。欧盟国家建筑材料分为七个等级,即A1、A2、B、C、D、E、F。现将我国与欧盟燃烧性能标准对应情况整理如下:

 

三、消防上存在物质的储存和生产火灾危险性不同的情况,哪此物质存在这种情形,现笔者对此进行总结,如下表:

 

四、民用建筑房间隔墙耐火极限

    民用建筑的房间隔墙的耐火极限一般情况是,一级耐火等级建筑房间隔墙耐火极限为0.75h,二级耐火等级建筑房间隔墙耐火极限为0.5h,材料的燃烧性能均为不燃性。但《建设设计防火规范》对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耐火极限有所放宽,即5.1.6条规定,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采用难燃性墙体的房间隔墙,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.75h;当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大于100㎡时,房间隔墙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.5h的难燃性墙体或耐火极限不低于0.3h的不燃性墙体。现将此整理成表格如下:

 

五、易混厂房分类整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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